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就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生动体现。而今,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发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再一次指明了方法与路径,全体党员干部更要主动担当作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
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高标准高质量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直接实施者。更需要发挥好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通过主题活动激发党员热情,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氛围,在办实事中“唱主角”,在办难事中“挑大梁”,在办急事中“当先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筑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干部要主动亮出身份,俯下身子倾听群众呼声,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面疏解群众痛点,敢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满腔热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群众满意的效果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用“辛勤指数”提升群众的“满意指数”,用“奉献指数”提升群众的“信任指数”,构建干群“连心桥”,擦亮共产党员这块“金字招牌”。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为群众办好事”是一项长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更需要总结好经验、好办法,逐步探索建立 “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只有将“我为群众办好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让“我为群众办好事”成为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标配”,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鸣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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